旅行证:港澳台同胞前往内地

一、适用情形

  请注意,持有效“回乡证”或“台胞证”者,可持用有关证件直接前往内地/大陆。请注意,“回乡证”和“台胞证”均由公安机关主管,驻外使领馆不负责此类证件的延期、更换等事宜。

  以下港澳台同胞可申请旅行证:

  (一)未持有“回乡证”,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、澳居民;   

  (二)未持有“台胞证”,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。  

   在未持有效“回乡证”、“台胞证”或旅行证前,不应事先购买机票,由此引起的责任应自行承担。

  》 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之外,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者,可在有效期内(不受6个月限制)入境中国(大陆),而无需办理其他手续。

  》 美国移民局规定,外国人在入境之日护照、旅行证通常应在6个月以上。除法律有规定的之外,持中国旅行证者可在有效期内(不受6个月有效的限制)入境中国(大陆),并在有效期内停留。

              

  二、准备申请材料  

  (一)如实、完整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1份。  

  (二)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、光面、纸质照片2张(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,请点击了解《护照旅行证照片标准》),无需电子版照片。  

  (三)有效的香港、澳门或台湾地区旅行证件的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。  

  (四)在美长期居住地址证明:带有申请人姓名、地址的驾照,水、电、煤气、网络、垃圾处理费、银行卡账单等证明。 

     未成年人办证无法提供写有本人姓名的地址证明的,可使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地址证明,同时需提供关系证明:出生证明(与父母同住的未成年人)或父母双方授权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(与监护人同住的未成年人);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声明书,声明申请人现与其共同居住,居住地址是哪里,居住地址应与地址证明相符。

  (五)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办旅行证补充材料:

有关操作应由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协助,并准备如下材料:出生证明复印件,父亲护照复印件、母亲护照复印件,父母双方分别签署的《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/旅行证声明书》

如父母有一方不能提供的,请书面说明情况,格式如下:本人XXX,系申请人XX的父亲(或母亲),因XXXX原因,申请人的父亲(或母亲)XX无法提供护照复印件及签字的《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/旅行证声明书》。本人声明上述情况属实,如有虚假,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 声明人签字,日期。

如系因夫妻离婚致儿童监护权仅属于父母其中一方的,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等支持性材料。

如由非父母的法定监护人提交申请,请提供监护人护照复印件,父母双方授权监护人的委托书公证书,监护人签字的《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/旅行证声明书》

     三、邮件预约来馆时间。

请在预约时间,申请人本人(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)携带申请材料和打印出来的总领馆通知邮件,来馆提交申请。如未在预约时间来馆,需重新邮件预约。

四、办证时间。证件处将在10个工作日审发证件。在收到新证前,请勿购买机票安排国际旅行。如个人因此产生的损失,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
五、交费取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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